来源 | 扬子晚报网
4月17日讯(记者 李冲)你买车有缴纳过“金融服务费”吗?近日,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中,西安女车主质疑4S店在“金融服务费”上存有的欺诈问题。扬子晚报记者发现,此举已引发蝴蝶效应,多家分期金融购车模式引发行业关注。业内人士表示,“一成购车”暗藏风险,建议大家积极避坑。
“汽车新零售”乱象频出
除汽车零售外,近年来,“一成首付买新车”“首付3000元开新车”等广告席卷下分期金融购车模式也引发行业关注,其本质上是汽车融资租赁,即通过“以租代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通常采用1+3的模式,用户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满1年,其间汽车所有权归平台方,1年之后用户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申请最长36期分期,或退还汽车,或继续租赁。被称为“汽车新零售”,引发大量的资本和势力疯狂涌入,由此也出现了种种乱象行为。
据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投诉平台“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用户投诉案例显示,2019年以来共计收到数十起对汽车新零售的用户投诉,其中以优信二手车、瓜子二手车、大搜车以及大搜车旗下“弹个车”等三家平台居多。其热点被投诉问题主要聚焦在:退款问题、平台消费欺诈、汽车质量问题、平台价格高于4S店、分期扣款不合规、私自拖走汽车等这六个方面。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建议,尽管人们称这种模式为“汽车新零售”,但其实这种零售方式并不算“新”,只不过近两年才发展起来。
李旻认为,汽车分期金融平台通过将汽车零售包装为汽车金融产品,打破线上与线下消费场景的界限,多渠道获取汽车流量,本质上已不再是为了和传统汽车销售门店竞争的以零售交易为核心的电商平台,而是以汽车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公司。与传统汽车按揭相比,汽车融资租赁方式具有更多的优势,其前期投入低,能有效刺激消费需求,为用户提供更便利的综合服务。相比逐月按揭,汽车融资租赁更能满足年轻一代个性化选择的需要。
李旻说,分期金融购车平台和P2P车贷平台区别在于,P2P车贷是汽车购买人通过P2P平台向线上借款人融资,是平台融资的一种金融工具。而分期金融购车平台则是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来进行融资,以赚取卖车的利润、服务费、利息差等,并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打造的俨然是单纯P2P平台的“升级版”。
“以租代购、 分期付款”汽车新零售模式暗藏风险
汽车融资租赁新零售模式,即通过“以租代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表示,以租代购模式本身不违法,但是很多平台事先没完全讲清楚或很隐晦,让消费者误以为一直都是买卖合同关系,并不知道第一年实际上是租赁关系,这个是存在欺诈的。
董毅智指出,如果按照《消法》来讲,如果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的情况下,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实际上商家没有明确的说明。在收费上,不论是在销售管理办法上的规定,还是税法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是产生争议的焦点,消费者没有充分知情。
上海市信本师事务所主任高兴发律师表示,“一成首付买新车”是一种汽车的融资租赁,分期购车平台根据购车人的需求购买车辆,以“以租代购,分期付款”的模式出租给购车人,从中赚取卖车的利润、服务费及息差等,并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对于这种运作模式,应当注意以下风险:
第一,车辆过户前,汽车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只享有使用权。第二,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因此,在汽车系由用户自主选择的情况下,如汽车存在瑕疵,用户不可以主张减免租金。
基于以上,在使用“一成首付买新车”模式购车时,高兴发建议,用户注意相关违约风险,明确汽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交接工作,同时明确平台对于汽车的瑕疵担保责任。
编辑:李燕
了解更多
中山锐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新零售领航者,十年如一日,专注于技术研发,一站式社交新零售整合解决方案。提供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商城, APP高端定制, 微推广,全网推广等服务。一站式管理,底层结合,不一样的体验。
联系人: 彭先生 18576239909(微信同)